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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明确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资金来源,规范资金管理和账户管理;明确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
二、救助对象及条件。明确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救助对象,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操作流程。规范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操作流程,明确初审和复核各环节工作,以及各相关单位的职能与责任。
四、其他工作。规范救助完成后的后续管理、征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节 概念界定
一、国家助学贷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通过教育部门组织向银行申请办理的,享受财政贴息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
二、借款学生:指通过教育部门和经办银行的审核,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在校生或毕业生。
三、还款救助:指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以下称省助学中心)、有关地市、各高校利用学生资助相关资金,为偿还贷款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代偿全部或部分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四、基层机构:指组织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县(市、区)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以下称县级中心,含个别以市为单位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市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组织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高校。
五、申请人:指向基层机构提出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六、被救助人:指通过还款救助申请和审查,获得助学贷款还款救助资金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
第二章 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