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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民办培训机构管理的“一标准、两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8-09-04 14:59:26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摘要: 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非营利性...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简称“一标准、两办法”)三个文件。民办培训机构“一标准、两办法”的出台,是我省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我省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管理的重要政策文件。 

    “一标准、两办法”有关情况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主要过程 

    近年来,我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发展迅猛,数量众多,类型多样。民办培训机构在实践终身教育理念,提高人口素质和职业技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应看到,民办培训行业也存在良莠不齐、办学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问题,引起了中央和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加快建章立制,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刻不容缓。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及中央经济工作会上明确指示,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规范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作了重要部署。中央深改委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纳入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2018年初,教育部将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列入2018年全国教育系统“奋进之笔”的重点攻坚行动,并出台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教育部等部委先后于2月13日、3月20日两次发出通知,就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出具体部署。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李希等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我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先后多次作出批示。可以说,“一标准、两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的切实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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