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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不离句,句不离文
2023-09-26 09:33:01    etogether.net    网络    

上例是从文→句→词之间发掘蕴藏的意义加以译述的例子。也许有人不赞成这种译法。我认为只要理解确切,说出来读者易懂,是可以的,有时是必要的。如British Council,不能不译为英国文化委员会,如按字面译为英国委员会,读者摸不着头脑。上句末or not worh the trouble(注意是or,不是and),意谓纵或有利可图(从一方面看),而积弊(内部盗窃,化公为私,服务态度恶劣等)将使得不偿失。假如开头是and,则没有这个意思。本族人结合社会生活了解本族语毫无困难,不在外国社会生活去学外语,便会有许多不解或误解之处。如你知道depressed area是经济萧条地区,也知distressed area是贫困失业严重地区,但英国官方会用一个体面的名词special area,假如译为“特区”,读者就容易错误地联想到我们的特区。英国有assisted area,类似我们的扶贫地区,但它又有一个体面的名称,叫development area,假如译为“开发区”,则今天读者又会有错误的联想。 Hong Kong dollar是港元很清楚,但它又叫 British dollar,照译为“英元”,读者多不知道“英元”即港元,以为另有英元。类似此种情况,译者至少要加附注于直译之后,免使读者不解或误解。写“英元(按即港元)”,读者就不致迷惑了。

以前翻译界有直译与意译的论争,从名词概念兜圈子无补于实际。从实践看,一个译者如能直译得准确、通顺、易懂,他必然直译或基本直译。但这种情况很少,不能作为一种通则。有些译者粗枝大叶,以意为之,却标榜意译,这当然要反对。难道以There is the nub 译为“这里有块擦纸胶”也算得意译?一个兢兢业业的译者心中经常一面有原作和原作者,一面有广大读者。要集中精力吃透原作,再通过自己的思维,用自己的英语或汉语,同时顾及到所用语言对读者的易懂性和可接受性,把原作的表层和深层意义传给读者。

如果这是翻译的心理活动过程,则最直白的直译也包含意译的成分。“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可以直译吧?但稍想一想便会想到有多种译法。这两句没有联系的吗?从上文谈下来,作者的心情如何?这两句是纯客观的描述吗?这两句的声调有没有传出作者的心声?除了客观事实的描述,译文怎样把作者的思想情感传送给读者?这样看来,不必在直译意译之间徘徊,更不要以为直译才忠实。译者必须吃透原作,必须通过自己的思维,用另一种语言译述,而且所用语言要说该种语言的人易懂的。这样,甲、乙、丙、丁四个译者从同样的原文译出来的译文不会完全一样。当中可能有高下,也可能非高下之分,只是“各有千秋”。“携幼入室,有酒盈樽。”我会译为“I took my boys into the room.There greeting my eyes was a itcher brimming with wine. 当然别人会有别的译法可能更好。

既然吃透原文是着手翻译的起点,故从词到句到文,又从文到句到词的反复深入理解过程不可少,不能见一句译一句,见一词译一词,用零敲碎打式的操作。

(儒林外史)讲王冕的少年时代时有一句:“弹指过了三四年,王冕看书着实明白了。”拿起来便译,没有什么困难。如可以译为:After a short period of three to four years,Wang Mian truly understood the books he read.但这句要表达的是王冕认真苦学的精神,“着实明白”该从王冕自己体验出来。这句节奏是和缓的。所以改译为如下较好:

Three or four years went quickly by; now Wang Mian found himself quite sure of knowing what he read.


这样将“着实明白”说得着实。原作者替读者着想,译者也要替读者着想。以前曾有人提倡“欧化句子”,这不是我国人民大众所乐意接受的。在原文很通顺的,照译过来未必通顺。外国文化对我们多数人可能陌生,译者不为读者着想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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