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原文文本(SLText)是作者心迹的记录,不论它如何详尽,都永远不可能是一个完整的、精确无遗的记录。文本记录下来的只是作者全部思想感情和感受经历中大体明确化了的一小部分,因此它必然是一个充满空隙、疏略的意义网络。翻译原文文本,是对原文作者的心迹跟踪(tracing the SL author's
mind),也就是所谓“mind reading”。总之,文本只是一张作者疏略的心迹图:图下隐藏着无尽无穷的言外之意和言下之意,它是一脉脉作者的知、情、志的潜流,隐匿于日常语言之下,拒绝赋形于逻辑符号程式——也许,这正是罗素指控的日常语言的“虚伪”之所在。
第四、语言表达无时无刻不伴随着审美(包括审美意识活动、审美判断和审美功效),即使书写或翻译一份公告、通知都需要作者驾驭言简意明的表达手段,做到适体,即最简单的艺术性。审美感知是“人类的专利”(“the human patent,”B.Croce: 1903),它也是拒绝赋形于逻辑符号程式的,因为逻辑符号程式不能容载人类的知、情、志。
第五、因此,翻译从一开始就进人了一个主客体动能的交感过程(dynamic interplay)或“互动过程”,这个过程不是线性的、平面的、“单…的”( “unified” ,罗素认为语言应该是单一的,因此可以形式化、公式化),而是多层级的(其中包括心智活动层、情感活动层和审美活动层),反复而非一次可以完成的,以及主客体交替感应的,任何力图将它纳人数理逻辑符号程式化的努力都是没有意义的(不解决问题),也是徒劳的。
以上五点可以归结为:语言活动(包括翻译在内)是人文活动,它与人的社会生活密不可分,与人的经验密不可分,与意义密不可分,与人的思想、情感密不可分——总之,它与生活的逻辑和生活体验息息相关,而不是与抽象的数理公式和形式逻辑息息相关:
Languages are only an attempt to reflect experience,.…. But as they do try reflect life and the world, the various meanings that compose them fit togeth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ogic of life, not in accordance with some abstract, formal logic. Thus the basic principle for the working of language is very simple, and that is perhaps why almost all humans master it so easily. But the detailed relationships of the meanings of a languagc arc very complicated, because they try to reflect the even more complicated relationships of life.
The only true description of a language is the language itself.
Anything else is just a game.
Those human thoughts and feelings expressed in the
meanings of a language include varying human reactions to,
and the varying angles from which humans see what exists
and what happens.
语言的人文性是决定我们必须用人文科学方法论来研究语言的基本依据,这种科学方法论不排斥某些自然科学方法和手段。就译学而言,也就是:以概念分析为基础和主体,进行人文科学概念论证法,其中包括以运用概念为手段(不是以运用逻辑形式演绎程式为手段)的以下几种基础分析:
(一)语义分析:目的在于根据特定的语境,析出语词的涵义(包括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
(二)意向分析:目的在于析出在特定的语境中意义含蕴的意向性(intentionality),因为它是表达式的依据;这是新的翻译观不同于旧的翻译观之处。
(三)句法分析:目的在于析出特定语境中的语句句法结构,以决定及测定“意义+意向”及其表达式的适应性,这也是新的翻译观不同于旧翻译观之处。
(四)文本分析:目的在于凭借文本结构形态和文本关系系统(文本—文本作者一读者),在历史和共时的视角内,审视文本及可能存在的次文本的意义。
(五)文化分析:目的在于凭借文本内证(intra-text proof)及文本外证(extra-text proof)确定文化意义,以利语义的科学的文化诠释。
(六)审美分析:目的在于凭借主体的审美意义析出客体(SLtext)的审美信息,把握客体的审美手段及其尽可能对应的表达式。
必须指出,概念分析并不排斥逻辑分析,但人文科学的逻辑分析不是追求以逻辑分析式来作定量描写和定性描写,推衍出一套一套的演绎程式。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从与译学的相关性出发,研究自然语言逻辑(亦即自然逻辑)问题。
与人文科学概念分析法有密切关系的,还有概念论证中的归纳分析和演绎问题。我们可以大体地说,所有重形式的语言理论和翻译理论都是重演绎而轻归纳的,例如乔姆斯基发展的转换生成语法就是一个演绎系统。在结构主义大行其道的时期演绎确实备受重视。爱因斯坦也提到演绎的重要作用。其实,爱因斯坦强调演绎的重要性,是针对科学定律的发现阶段(或发现活动本身)而言。爱因斯坦的立论是:科学定律不是用归纳法从经验中推导出来的,可是爱氏并没有否定归纳在科学论证全程中所起的作用。现代科学证明,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在科学活动全程中是同样重要的。就译学而言,我们尤其不应忽视归纳,因为意义的获得舍充分演绎后的归纳别无他途。我们倡导的应该是演绎与归纳并重,才能使人文科学的论证法科学化。而且,我们应该说明,翻译学中的演绎推理也不应偏离人文科学概念分析的基本方向,数理逻辑的形式演绎程式对人工翻译的终极阶段即成品的合格完成(尤以文学翻译为然),即达致翻译思维三个平而的标高,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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