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有一些彼此之间似“非”而“是”的词及词组,如egalitarian与equalitarian,二者的意思都是“平等的”、“平均的”,它们既“似非”,又“而是”。英语中还有一些似“是”而“非”的词及词组,如out of question与out of the question,后者只多一个没有实义的the,按理意义应该一样,其实完全相反(前者是完全肯定,而后者则是完全否定)。为什么发生这种“混乱现象”?为什么要让这种“混乱现象”继续下去呢?许多哲学家于是对日常语言提出了指控。下面是罗素(Bertrand A.W. Russell,1872-1970)对自然语言提出的五点指控:
(i)日常语言是虚伪的(insincere)。因为它取决于说话者受教育的程度(文化水平)。
(ii) 它成为只受过文科教育的人的借口,他们用以为自己对数学、物理学和神经病学的无知辩解。“日常应用”只能严格限制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不能通用。
(iii) 有人貌似公允地提出,反对“日常应用”就是冒犯民主。“日常应用”表达着“常人”的“常识”云云。可是,“常识”不也曾使人人都觉得“地球在转动”是不可思议的吗?
(iv) 日常语言使哲学变得浅薄无聊。如果哲学家主张“日常应用”,那么哲学将变成沉溺于探讨定义的无聊游戏,而哲学的任务应当是探究实质性的问题(substantial question),定义探讨只是一种必要的准备。
(v)日常语言使哲学家永远甩不掉从“常识”得来的“糊涂头脑”。
在这种指控下,合乎逻辑的结论必然是要舍弃日常语言、舍弃日常语言的概念分析法,而代之以人工语言(亦称形式语言),代之以人工语言的逻辑分析法(logical analysis,亦称形式分析法[formal analysis])。据此,罗索提出的主旨性观点是“逻辑是哲学的本质”。不仅日常语言要受到逻辑的批判,而几整个折学都要受到逻辑的批判。前期的维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也属于人工语言学派,维氏的主旨性观点与罗素的论调如出一辙:“全部哲学是对语言的批判。”他们认为哲学中的含混、谬误都应归因于语言的含混、谬误。因此哲学家的任务就是要构建一套精密的数理逻辑形式语言来取代日常语言,以澄清哲学中的含混和谬误。七、八十年代以来人工语言学派的哲学家还发展了许多逻辑句法模式,并试图以此用于翻译。
从与译学的相关性来看,就目前情况而言,基于数理逻辑的形式语言推演程式对人工翻译可以说没有什么实际的参照意义。理由是,语言是人文现象,不是用仪表数据或数理公式可以记录的自然现象。个中原委可具体阐述如下:
第一、翻译的首要任务是语言符号的语义解码和文本解读,逻辑演译程式不论如何精密、如何精致,都只能看作锦上添花,不能解决意义问题就不能完成翻译任务。
第二、我们在上一节中提出了意义这个语言人文性的基点。意义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多维实体,涉及概念、语境、意向、文化背景(包括浅表层文化结构和深层文化结构)、审美(知、情、志所寄寓的意象)等等。这些支配表达式的因素,均不可能赋形为逻辑符号程式。意义拒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拒斥表示强
度、色彩、褒贬以及同义、反义的“数据显示或测定”;拒斥语境对语义变化的“色谱分析”和“坐标定位”:意义永远只是人类心智活动的产物,因而只受人脑驾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