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 glad we agree about that意“我很高兴我们对那有协议”。而that (那)则指 expenses。
即对“费用”原有协议,有约在先。而不是“现在”看法一致。表明办事人坚持按照原来协议付款,与主家意见不同,所以主人认为这是发疯。
另外,第一句末尾的this有种强调的作用,表示事情的结果不理想。译漏了 nominal意“名义上的”“些微的”,译为“正常”,错了。
[改译]“我说,戴利, 事情办成这样,你们只能按最低收费。”
“很高兴我们有约在先,四万元”
他站了起來。“你疯了!……”
5. 玛利奥要在一个重要场合讲话,早早便进行准备
[原文]Mario took pains to learn this speech by heart , and sure enough , he had crammed it almost like a parrot.
[译文]玛利奥煞费苦心地背诵了发言稿,足以肯定,他像吃一根胡萝卜一样吃下了这篇发言稿。
[讨论]译文前一句,这个人“煞费苦心地背诵了发言稿”,即 “费大力”才背会了。后一句“像吃一根胡萝卜一样吃下了这篇发言稿”,似乎又轻巧无比。因为吃一根胡萝卜并不费力。中间一个“足以肯定”,即由前一句证明了后一句的确实性。
假若略去“背发言稿”这件具休事,这段话的意思便是“他费了大力,足以肯定他没有费力。”很显然,这样的逻辑推论是不能成立的。
对照一下原文,原来是把parrot (鹦鹉)误认成carrot (胡萝卜)了
前一句的took pains to learn意“下苦功要记住”,而不是“ 已经记住”,后一句之had crammed it意“死记住了”。前面“下苦功要记住”,后而竟然“死记住了”所以中间插了个sure enough (果然,一 点不差)。表示努力不曾白费,终于成功了。
[改译] 玛利奥一心要背会这篇发言稿,并且确确实实像鹦鹉学舌一样,把它死记硬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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