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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的符号体系:着眼于审美效果的非形式标记
2018-06-28 09:07:15    etogether.net    网络    



2. 作品的内在素质包括思想和感情两个方面,也就是作品的格 调,情思的高低决定作品格调的高低。许多古代的文论家都强调过作品的思想、感情对风格的决定性作用。刘勰提出了 “文质论”,“文”是文采,“质”是文章的思想内容,也就是“本体”。“文以附质”,质是第一性的。刘勰还在“情采论”中提出了文质相通的理论,刘勰倡导了“为情而造文”的正确主张;认为“为情造文”与“为文造情”乃是作品格调高低的分水岭。

抓住作品的思想感情来认识作品的格调是十分重要的风格分析工作,也是高层次的风格审美活动。翻译中不应忽视这一步。


3. 作家的精神气质是最高层次的风格分析工作。文如其人,作品的语言形式、思想内容以及情态风貌,无不受作家本人的精神气质的支配,这就是布封所谓的“风格即人”。这是翻译中最容易忽视的审美分析层次。常见的情况是:翻译者章到 一个原作,就着手全力推敲语言上种种问题,亟亟于词章之运筹,并就此止步,自始至终不顾作品的思想内容、情态风貌,更不了解作家的精神气质。很显然,这是不可能进入风格的审美分析的。


4. 除了表现法,作品的内在素质及作家的精神气质以外,作品的非形式标记风格符号系统还表现在本体外的非稳态结构中,这就是接受美学所强调的接受者(也就是审美主体)因素。作品本体外的非稳态结构内涵(包栝对意境、神韵、情致等等的审美感应),取决于接受者的审美个性,因而形成了接受美学理论所谓的“未定性”。风格是作品“未定性”的主要内涵,“即期待接受者参与发掘的作品风格的美学价值”。从这一点上说,风格的“未定性”又与本体论中的“开放性”息息相通。风格本体外期待接受者参与的“视野融合”,又往往取决于接受者本人的素质、心理及价值观倾向、 时代影响等等。比如,不论在英国或中国,不同时代的不同社会、政治背景的读者对 D.H.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 1885- 1930)风格的美学价值的评价就有着十分悬殊的倾向,这种悬殊性必然会体现在翻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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