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证留学 |
- 笔译 |
- 口译
- 求职 |
- 日/韩语 |
- 德语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各级要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教师节慰问调研活动,并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强调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明确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不纳入“三公”经费预算限额,同时强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