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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涉及普通高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开放大学等各类举办继续教育的高校。内容涵盖函授、业余、脱产、网络教育、远程开放教育等不同形式的本专科学历继续教育(不包括自学考试内容),以及短期培训等非学历继续教育。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做好全面组织动员,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完成好本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量保障。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明确责任部门,成立工作班子,确定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各高校要落实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的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统筹协调学校继续教育各相关单位,确定责任部门和负责人,按时完成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编制与报送工作。
三、报告内容
内容包括:学校继续教育办学定位与管理体制、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情况、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情况、社会贡献与改革创新情况、问题与对策建议等五个部分,具体内容详见《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1)。鼓励高校向社会全文或择要发布报告,展现改革创新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安排
(一)报告要求。
此次提交的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为2017年度报告,涵盖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各高校报告应按照《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编制要点》(附件1)撰写,要抓住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素,突出重点,特色鲜明,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此外,完成《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在学、毕业人数统计表》等相关表格(详见附件2至附件6)的填写工作,并鼓励高校通过附件方式报送相对详实的特色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