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超值满减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翻译新闻 > 政策规章 > 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31号)

发布时间: 2018-05-18 16:07:21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引擎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省众创空间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引擎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省众创空间健康发展,促进大众创新创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领,按照国务院关于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的部署和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和推动我省众创空间快速发展,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打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打破行政壁垒。坚持改革,简政放权,破除一切制约大众创新创业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消除行政管理横向、纵向限制,紧扣创新创业实际需求,不断完善并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优化市场环境,降低创新创业成本,保障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大众创新创业的吸引力。


 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坚持“事前”不干预,让市场优化众创空间资源配置、决定众创空间的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向,促进创新创意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加强“事中”指导和“事后”扶持,助推众创空间成长壮大,助力大众创新创业。


 创新孵化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打破地域界限和体系内封闭循环,整合利用各方资源,构建“进入自愿、退出自由、互助互利、共同发展”的开放式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开放式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资源共享空间以及基本生存服务和深度特色服务,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



微信公众号

[1] [2] [3] [4] [5] [下一页]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