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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五功能及其互补性

发布时间: 2018-07-13 09:14:42   作者:etogether.net   来源: 网络   浏览次数:
摘要: 按当代人特有的审美意向,诗歌本身一般具有五大功能:1)纯审美功能;2)娱乐功能;3)教谕功能;4)认知功能;5)实用功能。



要确立诗歌的鉴赏标准,应先弄清诗歌的主要功能。综合分析了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有关诗歌功能的研究成果后,我的结论是:按当代人特有的审美意向,诗歌本身一般具有五大功能:1)纯审美功能;2)娱乐功能;3)教谕功能;4)认知功能;5)实用功能。要对这几个功能作出精确的描述是困难的,因为它和描述者所站的角度紧密相关;而如上所述,诗歌鉴赏的角度是多样化的 (至少有10个),我们不可能站在每个角度上做一番描述,而只能直观地就最容易为一般读者所感受到的方面作简单说明。大体说来,纯审美功能侧重指诗歌的形式诸因素如语言技巧、格律、意象、文体、修辞等在审美主体头脑中唤起美感的功能。它有点近似于康德的无利害关系的审美概念,但又有重大区别。在康德看来,审美判断是超功利的,与审美主体的欲念无关,是审美主体抱着一种“纯然淡漠”的态度对物体形式美的静观。我则认为,审美判断本身就是审美主体欲念的产物,不能说无关。故康德的这个概念只能看作一个出于理论需要的假设,一个必要的逻辑出发点。我正是在寻找这种逻辑出发点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以便把审美和其他四个概念尽可能明确地区别开来。世界上虽不存在绝对的纯审美,但相对中有绝对,所以这里使用的纯审美概念也是相对于其他四个概念而言的。诗歌的纯审美功能最容易被站在作者角度或阐释者角度的审美主体所感受到,而处于读者角度、尤其是处于被动读者角度的审美主体的感受却和分不平衡。以艾略特的《荒原》为例,它刚问世的“轰动效应”主要产生在一些诗人和诗评家当中,而且主要是由于其形式的独特而激发出该效应,如同时代的诗人兼诗评家阿伦•塔特就说过他“一个字也看不懂,但却意识到这是一首伟大的诗篇”。阿伦•塔特觉得“伟大”的地方其实就是《荒原》中那种“意念的音乐”。换句话说,阿伦•塔特由于一种纯审美直觉而被诗中意念的音乐旋律深深感动,自己却说不出道理来。关于这点,郭沫若也说过类似的话:“形式熟练了,其本身具有音乐性。如听音乐,听者并不懂得作者的意趣,但也能深受感动。诗歌也是这样,往往有脍炙人口的诗,而并未真得其解。”又说:“……旧诗形式有它的迷人处。尽管不真懂,而人总说好这算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诗歌确有一种近乎纯审美功能的东西。但对诗歌纯审美功能的感受是和感受者本身的艺术修养或文化素养相关的。《荒原》只是在诗人和诗评家圈子里掀起大波,而大多数普通读者却显得态度冷漠。十分清楚:公众没有义务去赞扬他们根本不理解的东西。


娱乐功能(或怡情功能)则主要强调诗歌给诗歌鉴赏者带来快感的功能。带来快感的因素不仅仅局限于形式美,也包含诗歌的情绪感染力度和情节、题材,思想内容及种种功能性因素等。偏重娱乐功能的诗歌有纵欲倾向,对情感宣泄十分放纵,对种种伦理性过强的东西持反感态度。因为娱乐意味着对人类天性欲望的迎合或满足,一旦过头,就会和特定时代的伦理规范信条发生矛盾。例如乔叟的长诗《坎特伯雷故事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普希金的抒情诗、波德莱尔的《恶之花》等就可以归人这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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