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8-06-21 09:27:02 译聚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 次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高校可参照此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详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pdf
上一篇:海关总署第174号令(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中英对照)
下一篇:关于印发《地方所属高等学校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微信公众号搜索“译员”关注我们,每天为您推送翻译理论和技巧,外语学习及翻译招聘信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