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确保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顺利执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现将《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外国专家局
2016年5月25日
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引进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明确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的开支范围,强化预算监督职能,保证专家经费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按年度制定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下达给各高校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项目经费,指高校为聘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开展合作研究、交流讲学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 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的预算和使用依法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二章 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 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的基本开支范围包括:国际旅费、专家工薪、讲课费、专家补贴、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国际旅费是指外国专家从国境外到中国出(入)境口岸之间的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费用或其他交通费用,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