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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5-10 14:42:04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人社部   浏览次数:


(十一)优化培训方式方法。要坚持精准到户、帮扶到人,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技工院校要进乡镇、进社区开展上门培训。要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实际情况,灵活提供集中培训、弹性培训、课堂教学、工厂实训、多媒体资源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大力开展互联网+培训,探索搭建“互联网+技能扶贫”公共服务平台,为贫困地区技工院校免费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就业创业培训服务云平台,利用互联网在线课堂组织免费培训。

四、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向纵深发展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培训费、鉴定费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减免学生杂费、书本费和给予交通费、生活费补助等实施细则。对于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要落实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补助标准。鼓励承担东西扶贫协作的帮扶省市对受帮扶省市贫困家庭就读子女给予生活费补助。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资金申领工作效率,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要按照统筹规划、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各项贫困劳动力培训资金统筹使用,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任务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十三)简化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对能够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得单位及个人信息的,可直接审核拨付补贴资金,不再要求单位及个人报送纸质材料。

(十四)加强教学资源支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贫困地区技工院校按照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及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展教学活动。加强新职业开发和职业标准开发,积极推广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打造适应县域经济发展、满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需求的优质培训项目和精品课程。完善技工院校教师在职培训和企业实践制度,举办贫困地区创业师资培训班、技工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班和一体化师资培训班。

(十五)强化激励引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比照大专、本科学历,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使用及评价等多方面落实相应政策。设立技工院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增加“技能雏鹰”奖(助)学金资助名额,并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倾斜。技工院校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参与扶贫工作的教师加大倾斜力度。参加对口帮扶的专家、教师等支教服务期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工作成效显著的技工院校,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项目、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建设、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项目、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工作中,优先给予支持。

五、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十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作为技能扶贫的重要任务,建立部级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令畅通、资金到位、执行得力。各地要加强对市、县两级的工作指导,确保工作方案有效贯彻落实。各技工院校要成立专门的技能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把各项政策和任务细化到人,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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