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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引导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
坚持“以运用带动环境建设,围绕运用搞建设”的原则,充
分发挥地方与学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引导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特色发展,贯彻落实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运用与环境建设指南》《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指南》,加快学校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处、信推办、电教馆、技装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启动基于信息技术支撑的、以智慧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省智慧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与评选活动”。继续开展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项目,配合教育部完成第一批5所实验职业院校的验收和第二批4所实验职业院校的中期评估。在省级中职示范学校和示范专业评审及建设过程中,将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内容,通过“双示范”建设打造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责任单位:信推办、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电教馆、教科院、技装中心)
(三)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应用与供给服务。
4. 制定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规划。
依据《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编制我省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建设与应用规划,构建我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完成省级教育资源平台与国家数字教育资源体系的对接。指导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我省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建设与应用规划及规范,制定与省级体系的对接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步实现资源多级汇聚共享、协同服务。(责任单位:信推办、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电教馆、信息中心、教科院、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5.推进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应用与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