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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教函〔2018〕326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增强职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8〕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认识,统筹推进职业指导工作
职业指导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学校的基础性工作,是帮助引导学生树立正确职业观、就业观和创业观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职业指导的重要性,认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保《规定》的落实。各地各校要认真分析职业指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加强统筹力度,主动协调相关单位、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家长委员会等,合力推进职业指导工作。
二、明确任务,丰富职业指导工作载体
《规定》中明确指出职业指导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学业辅导、开展职业指导教育、提供就业服务,开展职业生涯咨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各地各校要结合职业指导的主要任务,丰富职业指导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就业创业咨询、招聘会等载体,实现职业指导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地要加强监督,确保各中职学校开足、开齐职业指导课程,鼓励中职学校采取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开设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课程。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搭建就业创业网络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为职业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