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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管理
(一)研究期限。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
(二)过程监督。我厅对立项项目进行网络全程监督。项目组应通过网上管理平台(平台地址另行通知)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和相关研究成果,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情况。未按计划完成进度的,由所在高校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予以撤销。
项目研究过程中,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研究计划、研究时限等不应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填写《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单》(附件6),经所在学校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结题验收。重大项目结题验收,由我厅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各项目推荐高校负责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60%,并应有2名以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项目主持人和所在高校应按时通过网上管理平台提交项目结题总结报告和验收报告。各高校须按年度形成项目结题验收总结报告,报我厅备案。
五、2018年教改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年龄55岁以下应为1963年5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应为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课堂教学时间界定为2015年至2018年。
(二)立项数量及限额分配。2018年拟立项省级重点项目50项左右,面上项目不超过380项,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各高校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限额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