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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7 09:33:06   作者:译聚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二)立项条件。


  1.有扎实的探索和实践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申报单位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


  2.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的项目,不得超过该校申报总数的40%,校级领导不参与面上及重点项目申报。


  3.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


  4.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5.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选题应符合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见附件1)。


  6.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年龄55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的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3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每年不少于96学时(教学管理人员不限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重大项目主持人须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未完成在研省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牵头申报新项目。


  7.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重大项目参与人员不限。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三、立项数量及方式


  (一)面上项目及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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