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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18-08-06 14:40:14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浏览次数:


  四是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学校要制定内部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和管理要求,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等自主权。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公开项目立项、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继续资助的重要依据。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以及因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浪费、资产毁损的,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六、如何推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得到有效落实?


  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加强和规范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得到准确理解和全面落实,我们将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协力配合,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下发学习贯彻通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部署学习贯彻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工作要求。要求各高校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就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转结余资金等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二是加强宣传。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社科司有关负责同志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全面解读;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步发布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就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作出详细解答。在高校人文社科网开辟专栏,及时发布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信息动态。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利用校报校刊、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是加强培训。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尽快启动各层次培训工作,统一培训要求,统一政策口径,确保高校广大专家学者、有关科研和财务管理人员尽快熟悉政策、理解政策、用准政策。中央层面的培训由财政部、教育部具体组织实施。


  四是加强检查指导。财政部、教育部将适时部署,对各高校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权限落实、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创新服务方式、内控机制建设、相关事项内部公开等情况开展检查,研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修订教育部各类项目管理办法、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精神落实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申请、评审、立项、中检、验收结项全过程各环节,健全管理制度,推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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