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超值满减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翻译新闻 > 政策规章 > 正文

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7-17 15:17:40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第二十一条 使用“卓青计划”专项经费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均应标注“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并与所选领域直接相关,凡未标注的或不直接相关的成果,将在绩效评价时不予认可。

第二十二条“卓青计划”全过程应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各个阶段履行承诺、奉行学术界公认行为准则的情况进行记录、评价和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相关管理细则、评估标准等由市教委、市财政局另行制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教委、市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微信公众号

[上一页][1] [2] [3] [4]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