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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1-12 10:02:48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浏览次数:


  审批和审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制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和考核大纲;


  监督、检查、评估各地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


  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研究工作。


  第六条 省考委负责管理本省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组织主考学校和其他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具体实施。


  省考委的职责是:


  贯彻执行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方针、政策和业务规范;


  制定本省开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考核大纲和考核实施细则;


  组织报名工作,安排考核时间,确定考核地点(场所);


  组织命题和成绩评定工作;组织考核管理人员及考核教师的培训工作;对考核的组织和实施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验收;


  处理违纪人员及有关责任者;


  公布考核成绩,建立考籍档案,颁发考核合格证。


  第七条 省考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为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日常管理机构。省考办应设立或明确相应机构并配备人员负责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


  第八条 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领导下,负责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


  主考学校的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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