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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动笔翻译
动笔翻译的过程就是理解、转換和表达的过程,写下草稿或初译,留待修改。
6. 修订译稿
I.修改
修改分自我修改和他人修改。好译文是改出来的。请人校对之前,自己要修改多遍,在理解、转换和表达上要反复多遍。当然, 修改并非字字推倒重来,而是对那些重点难点的推敲和琢磨。所以翻译之中,最好是在棘手的地方作上标记,以便突出翻译的重点,提髙效率。
修改的过程是:
第一,比较译作与原作,看译作是否实现了翻译所要达到的语用价值;
第二,读原文,审读译文,看是否妄失了原意;
第三,比较译文与原文的形式,看是否有必要再现原文的形式特征,是否有必要通过形式再现原作的风格;
第四,单读译作,润色译文,看是否有文不通字不顺的地方,看译句是否是同义表达手段中最适当最有力的;同时,力求译作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对于新词汉译和新鲜的表达方式输入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把握,才能让它进入汉语语言体系。
II. 校订
人在译中,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有时还得请他人修改。请人修改之前,有必要交待译品是全译还是变译,全译好办,校对者顺文校阅即可,而变译则要在原文上注明译者采取变通手段的文字或相应的符号,如删除符,如写上“此段浓缩”、“第37、38、39段合并浓缩”等,以便校对者判断译者的变通方式运用得是否正确。
修改者最好采用全国统一规范的编校符号,以便于译者修改或者文字输入。校订变动不大的稿子,可以直接输入排版,而改动很大的稿子,则要重新誊正后交给输排机构,用电脑处理译稿的译者可省去这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