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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珍贵古籍缩微复制保存。继续开展珍贵古籍缩微化工作,依据全国古籍普查登记情况,对尚未拍摄的珍贵古籍文献,有计划地开展缩微工作。充分发挥缩微技术有利于长期保存的优势,依托数转模技术,以珍贵古籍数字化项目成果为基础,开展珍贵古籍数字资源转换缩微胶片,逐步实现全部珍贵古籍缩微化长期保存。
3.加强古籍数字化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古籍收藏单位加快古籍数字化步伐,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等高新技术,率先对馆藏特色文献和珍贵古籍进行数字化,加快建立中华古籍数字资源库和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管理平台,扩大古籍数字资源开放,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