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会员注册  |  兼职信息发布    浏览手机版!    精选9.9元!    人工翻译    英语IT服务 贫困儿童资助 | 留言板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首页 > 翻译新闻 > 政策规章 > 正文

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菏发〔2015〕10号)

发布时间: 2018-05-23 15:12:04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5.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库。整合行业专家、创业咨询师、优秀企业家等各类人才资源,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库,成立创业指导专家团,组织开展创业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融资服务、帮助解决创业难题等。


    6.建立创业项目库。各级创业服务机构可通过购买、组织开发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业项目,并组织专家对征集的创业项目进行评估,逐步建立完善市、县(区)两级项目库。建立创业项目发布和推介制度,定期举行创业项目专题推介会,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者有效对接。


    7.建立创业信息平台。设立市、县(区)两级创业服务网站和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创业政策、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创业案例、专家名录等信息。开设创业服务专栏,设立创业服务热线。


    8.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各县区要借鉴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业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依托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积极兴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留学生归国创业园、青年创业园、妇女创业园、创意农业园、创意文化园、创业一条街、创业小区等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集中为创业者提供廉价的经营场地,提升集聚发展效应。通过落实房租补贴、场地补贴、物业水电补贴,切实降低创业成本,引导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园区。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会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9.鼓励返乡创业。发挥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多的优势,以“返乡创业,建设菏泽”为主题,在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建立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建设菏泽”创业服务站,引导和鼓励外地菏泽籍人士组建区域性商会,定期举办返乡创业恳谈会,宣传我市创业政策,吸引他们回乡创业。


    10.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网络创业主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青年群体利用知识和信息优势,开设网店和网站,创办网上商城。引导实体企业利用网络手段拓市创业,开发网络定制产品,开展网络销售,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效融合。


    三、扶持政策



微信公众号

[上一页][1] [2] [3] [4] [5] [6] [下一页] 【欢迎大家踊跃评论】
我来说两句
您尚未登录,请登录后发布评论! 【马上登录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