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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菏发〔2015〕10号)

发布时间: 2018-05-23 15:12:04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摘要: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掀起全民创业高潮,加快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的奋斗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掀起全民创业高潮,加快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的奋斗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围绕我市五大主导产业,从改善创业环境和提高创业能力入手,着力培育创业文化,全面落实创业政策,大力加强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创业服务,鼓励支持全民放心、放手、放胆创业,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通过构建具有菏泽特色的创业扶持体系,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开展全民创业的良性互动。


    2.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促进,简化审批流程,搭建创业平台,聚焦政策资源,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政策支持;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创业者按照市场导向实施创业项目,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推动民营经济繁荣发展;坚持非禁即入,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各个行业和领域,努力降低创业门槛;坚持全民参与,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复退军人、高技能人才、留学归国人员及其他具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人员自主创业,鼓励村干部、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社成员带头创业,引导广大农民本土创业。


    3.总体目标。2015年,力争新增个体工商户5万户以上、私营企业6500家以上。到2017年底,全市创办个体工商户总数达到30万户、私营企业总数达到4.4万户,每年4000户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微型企业,2000户微型企业升级为中小型企业;全市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园区达到20个以上;小额担保贷款突破10亿元;征集整理创业项目500个以上;每年创业培训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8万人以上。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使菏泽成为更具活力的创业型城市。


    二、工作重点


    4.强化创业培训。全市各类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要开设创业类课程,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定期举办高水平的高校学生创业竞赛,鼓励在校生和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组织大学生创业训练营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比例。按照“创业大学+学院”、“创业大学+教学点”、“创业大学+实训基地”等模式,加快创建菏泽创业大学。实施“百名创业培训教师”培养计划,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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