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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就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
上海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必须牢牢把握世界科技进步大方向、全球产业变革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
(一)总体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的总体要求,把握人才成长规律,聚焦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分配激励等重点环节,突出国际化、高端化、市场化、制度化、法治化,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完善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综合环境,使上海成为国际一流创新人才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
(二)基本任务。
一是坚持以“双自联动”推进人才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叠加和联动优势,以人才政策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在人才引进培养、股权激励、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创业融资等方面先行先试,大力建设创新人才高度集聚、创新资源深度融合、创新机制开放灵活、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国家人才改革试验区。
二是坚持以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政策集聚海内外人才。推进人才对外开放,畅通海外人才集聚通道,构建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来去自由、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外人才集聚政策。进一步强化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国内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引进以战略科学家、能驾驭市场的企业家、科技顶尖人才、创业投资家等为代表的高层次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