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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通知(粤府办〔2016〕68号)

发布时间: 2018-05-11 15:30:3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十六)抓好宣传引导强化示范带动。结合新型城镇化,在清远清城区、韶关南雄市等地区开展支持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积极探索优化鼓励返乡创业的体制机制环境,打造良好创业生态系统。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扶持返乡创业政策和创业形势,帮助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掌握政策、享受政策。利用微信等移动互联社交平台搭建返乡创业交流平台,帮助返乡创业人员交流返乡创业信息,分享创业经验,展示创业项目,传播创业商机。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涉农项目专项赛,搭建返乡创业项目展示、资源对接、政策落实的平台和机制。选树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有能力、敢闯敢干的返乡创业典型,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发挥创业成功者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的创业热情,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78号)、《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20号)等相关文件,对推进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作出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发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科技、农业、民政、商务等部门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工作实效。按照国家鼓励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部署以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落实。要通过召开返乡创业座谈会、会商会等形式,梳理促进返乡创业情况,加强跟踪督导,及时研究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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