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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在翻译创造中的特性
2024-01-03 09:37:20    etogether.net    网络    


灵感作为直觉思维的特殊状态,具有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所不具备的特性,也与直觉思维的基本特征(超逻辑推理性、智力图像性和思维过程中断性等)有所不同。其主要特性如下:

1. 突发性

灵感以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为基础,但又越过具体的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过程,如果说整个直觉思维是一种“渐悟”,那么灵感则是一种“顿悟”,它是突如其来的。清人张去陶诗云;“凭空何处造情文,还仗灵光助几分。奇句忽来魂魄动,真如天上落将军。”(《论诗十二绝句》)此处有非常珍贵的一例。

刘炳善(1989)译《伊利亚随笔》的过程中曾有一次巧遇。他译《退休者》首段首句中的Reader一词时,认为译成“读者”文章就“清汤寡水”的,不像兰姆的味儿了。“一名之立,旬日踟蹰”,突然,他想起了《水浒》上半文不白的“看官”二字,拍手叫绝:行了,这词好像是为兰姆准备的。刘先生遇到的是普通一词,一般可译为“读者”,似乎不成问题,可是要反映作品的时代风格,找到对应的词,这又难住了他。一时间,他突然想到了读过的《水浒》中的“看官”,直觉启示他二者相似,具有相近的语言效果,顿悟的产生使译者一阵惊喜。

可见、灵感是一种茅塞顿开,恍然大悟。从百思不得其解,到迎刃而解,需要“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从时间上看,翻译中的灵感突如其来;从效果上看,翻译中的灵感出人意料。

2. 偶然性

在翻译中,我们常有类似体验:好端端的一个译法处理未能及时写下或被什么打断了思路,再怎么回忆也无济于事,最后落下个懊悔。金圣叹评《西厢记》时曾说:“文章最妙是此一刻被灵眼觑见,便于此一刻放灵手捉住。盖于略前一刻亦不见,略后一刻便亦不见,恰恰不知何故却于此一刻忽然颇见,若捉不住,便更寻不出。”

翻译之中,某一处无法解决时,译者苦苦寻觅,偶尔发现点什么也是那么匆匆,时间苦短,因而灵感总带有很大的偶然性。Humour 一词的翻译便是明证。

“‘幽默’二字原为纯粹的译音,行文间一时所想到,并非有十分计较考量然后选定,成是何奥义。……惟是我既然偶用‘幽默’自亦有以自完其说。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愈稳,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不可与外人道之滋味,与粗鄙显露的笑话不同。幽默愈幽愈默而愈妙。故译为幽默,以意义言,勉强似乎说得过去。”(林玉堂,1924)

林语堂(即林玉堂)在创译Humour一词时尽管说得轻巧,“一时”,“偶用”似乎没有“有时忽得惊人句,费尽心思做不成”的感觉。可是,林语堂何许人也?跨世纪国学功底深厚之人,古文功底扎实,知识丰富,才能偶尔信手拈来屈原《楚辞·九章·怀沙》中的“孔静幽默”,自然偶得一贝,不知鞋子湿了几许!从他的“自完其说”中不正说明他所受的启发吗?偶然的背后,蕴含着一种必然。灵感的偶然性说明“好诗排闼来寻我,一字何曾捻白须”(宋杨万里,《船过灵洲》〉。

3.独创性

古往今来,人类历史上的科学家、艺术家、文学家等等,多少人奉灵感如神灵,灵感成了他们常开不谢的智慧之花。许多优秀作品的翻译,其难译而又处理得精到的地方,或多或少地受益于灵感。古人云:“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陆游:《文章》),译人有时不也是“妙手偶译之”么?妙就妙在译文的新颖与独到。

建国前,杨苡(1986)见过梁实秋译的《咆啸山庄》,她总觉得一房主人不会把自己的山庄形容成“咆啸”,也不想用30年代美国20世纪福克斯公司改编的电影《魂归离恨天》(当时我国译名)为书名。这个愿望一直埋藏在心底。12年后,不安定的生活已告段落,这时她才有条件坐下来静静地翻译这本书。有一夜,窗外风雨交加,一阵阵疾风呼啸而过,雨点酒落在玻璃窗上,宛如凯瑟琳在窗外抽泣着叫她开窗,她所住的房子外面本来就是一片荒凉的花园,这时她几乎感到她也是在当年的约克郡旷野附近的那所古老房子里。她嘴里不知不觉地念叨着Wuthering Heights……苦苦地想着该怎样译出它的意义,又能基本上接近它的字音……忽然灵感自天而降,她兴奋地写下了“呼啸山庄”四个大字。

本偶告诉我们,在抽象思维的判断和推理、形象思维的想象和联想无法发挥作用的时候,灵感能独辟蹊径,打开一扇新的窗口,使译者的思路豁然开朗。

4. 模糊性

灵感的出现,绝不是在你译得顺畅的时候,而是在你遇到麻烦、思路滞塞之后。麻烦的时候正是翻译处理复杂化的时候,这时译者而对的是理不清的头绪,在一片混沌中所产生的思绪开始多半带有不精确的成分,即具有模糊的色彩。因此模糊性也是灵感的一个显著特性。如后面一例中“竹笋”就是灵感产生的初次印象,经推理,发现与原文所指不符,后来灵感再次显现,悟出的是“瘪壳”,前者相对于后者具有不准确性。但这并不表明灵感所产生的最终成品——译文也是模糊的。在灵感作用之后,译者要使译文正确,就会动用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对灵感的产物进行验证,要论证产物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如前例中林语堂关于“幽默”一词的翻译,先是一时想到,后再仔细推敲,还道出了选定幽默一词的理由,振振有词,颇有几分自豪。

陆谷孙(1998)把翻译当作一种形而上的创作乐趣。他曾为“译文”社校订“上海百家企业介绍”的中译英稿,屡屡碰到“拳头产品”的译法问翻。原译者振某汉英词典硬译为fist pruduct,自然乖谬。当他煞费苦心想出blockbuster product一语之后,走去打开电视机收视美国拳击比赛,看着看着脑际突然闪出knockout这个词,发现以knockout product翻译“拳头产品”意形兼备,至为妥帖。这种神思闪出的时刻确实使他体验到了无穷的创作之乐。他所说的发现“意形兼备,至为妥帖”,实际上是对神来之笔的明确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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