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译学意义理论的视角来看,形式可以分为“有意义的形式”(form with meaning)和“无意义的形式”(form without meaning)。有意义的形式正是意向的表现,是我们关注的中心。
“无意义的形式”属于语言形式常规(norms)。语言中的每一个范畴都有其特定的形式常规。例如英语句法范畴中的syntagmatic relation(组合关系),即 linear sequence(线性序列)共有七种常规:(1)SV;(2)SVO;(3)SVC;(4)SVA;(5)SVOO;(6)SVOC;(7)SVOA。这种线性序列都只是句法形式框架(frames),除了“句法意义”(广义的“意义”)以外,没有语义学上的意义。Paradigmatic relation(聚合关系,即纵向替代vertical substitution)也是没有语义学上的意义的。语法意义只涉及结构问题,不涉及意向性意义问题。
“有意义的形式”是对常规(或规范)的变异。语言常规是封闭系统,变异是开放系统,因此变异是无穷尽的。这也表现出语言的人文性。我们大体可以说变异具有有意向的形式意义,如何译是表现问题。这里牵涉到可译性限度。一般说来,修辞性形式变异通常是可译的,结构性形式变异的可译性限度很大。核心问题是语言的异质性和文化特征在起限制作用。下面是美国现代诗人e. e cummings(诗人本人有意的小写名字)的一首诗“in just”中的头两节:
in just-
spring when the world is mud-
luscious the little
lame balloonman
whistles far and wee
and eddieandbill come
running from marbles and
piracies and it's
spring
这里有两点值得一提,两者都属于结构性形式变异,都具有“视觉形式意义”,也正是作者的意向。一是第五行“far”与“and wee”故意离得很远。第二点是将两个男孩子的名字“eddie”与“bill”跟“and”紧紧地排在一起,意思是“Eddie”与“Bill”你挤我,我挤你。这都是为了加强“视觉意象”,意在表现形式结构的意义,可见形式手段确实参与了意象建构。
以下是修辞性形式变异:
(1) I am writing these lines to say I am still in the pink and hoping you are the same. (J. B. Priestly)
“In the pink”是“in good condtion”的替代修辞,前者比后者更富有感性描述功能:
如今我容光依旧,愿君亦然。聊以数语相告。
比喻陈述是直言陈述的变异,也属于修辞性形式变异,不少是可以保留住它的形式意义的。非常规搭配的修辞性很强,形式意义常可转换:
(2)一夜秋风,枕边吹散愁多少?(唐·李煜)
上句中非常规搭配在“风吹愁”(SVO)中的“愁”,“风吹愁散”是格调很高的非常规搭配,意象清雅脱俗:
How much of my sorrow did the wind blow off last n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