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里的“它”还不妨…用,至于“它们”,简直不能碰。这一点别人也许不相信,我且举个例子。假定你从外埠回家,自己往楼上走,后面搬夫抬了三只大衣箱,你会和搬夫说,“三只箱子都来了吗?好极了,请你们把它放在客厅里好了。”即使不用“把它”也行。你绝不说:“它们”。这个“它”指的是“三只箱子”,你心目中那三件东西的整体。这个“它”也许不合英文的逻辑(英文文法有时也不合逻辑,这是另外一回事),但这是中国语言的习惯。
按英文里it指一堆东西的例也多得很。furiture为什么不能用复数?家具不是…件一件可以数的么?equipment也是如此。英国人遇到了这两个字不也是用一个it,就代表了么?若是因为“三只箱子”是复数,一定要对搬夫说,“请你们把它们放在客厅里好了”,搬夫一定看看箱子,看看客厅里的人,找那个“他们”而大惑不解。这种逻辑是伪逻辑,这种理是蛮理。这种文字上的进步是倒行逆施。
英文每句要一个subject,所以提到一个人要用he,she。有时为了避免单调,使文章有些变化,就更换subject,时而用一个人的姓,如Brown,时而用他的名,如John,时而用他的全名,John Brown,时而也用他的职业或身份,如the professor,the miller等等。中文里可没有这个情形。
如果说到一个人的事,一连几句不用“他”字,也不要紧。我再举《喻世明言》里“木绵庵郑虎臣报冤”篇里的一段,以见中文并不是非有subject不可的:
却说贾家小孩子长成七岁,聪明过人,读书过目成诵。父亲(替他)取名似道,表字师宪。贾似道到十五岁,无书不读,下笔成文。(他)不幸(他的)父亲贾涉,(他的)伯伯贾濡,相继得病而亡。(他们的)殡葬已过。(他)自此无人拘管,恣意旷荡、呼庐六博,斗鸡走马、饮酒宿娼、无所不至。不勾四五年,(他)把两分家私荡尽。初时(他)听得家中说道,嫡母胡氏嫁在维扬,为石匠之妻……
现在再举一段译文,看看里面有多少代名词可以删去:
他原是……的屠夫,于18……年往纽约,当时口袋里只有五元美金,但是(他)怀着一个完整的美梦,(他)在纽约一间屠房里工作……亨利基沙买了车票,改名换姓……到了三藩市,身上只有六元美金,但是……没有参加寻金队,只卅年间便到(他)理想的美梦,(他)在五州里共拥有……(他)当时的六元美元,已变为五千万元美金,因为他没有盲从附和别人,到三藩市去捡拾“俯拾即是,大如垒球的黄金”,那么(他)会一事无成的。
这里面的“他”我加了括弧的都可以省去,读者一样明白是谁。
广友夏济安兄曾写过一篇文章,说“我洗我的手”这句话不通。这真是一个好教训,凡是做翻译工作的,都该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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