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里用代名词有两个毛病:一个是不可用的地方也用;一个是可以不用的地方也用。
我常常自问,我们的白话文有一天会像英文那样大用代名词吗?这句话其实不对,我应该说,白话文有一天会像文言文那样,大量用代名词吗?试看:
子曰:“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
《论语·宪问》
这个“其”字等于英文的its,指“骥的”。又
天有显道,厥类惟彰。
《书经·泰誓下》
这个“厥”也是its。
还有“之”字。
这里不能详细研究文言的代名词,我所奇怪的就是上面这些代名词用得多么自然,而白话文里却都没有相等的字可用。白话文里用“它”只限用于“把它打开来,”这个“它”可代表“包裹”,“箱子”等等,假定指的是箱子,我们不能说“它占了一大块地方”,虽然译文里这种句子多得很。我不能解释这
是什么原因,我只能说这是国语习惯的问题当然,白话里也有许多代名词,如“这里”,“这样”,“这批”等等。但“它”,尤其是复数的“它们”,用途始终有限,近代的人已经推广“它”,“它们”的用途。
英文里的代名词it,they 可以代表一切。一段文章上文讲到these ideas(这些观念),下文可以来一个their,指“这些观念的”,或来个they或them,指“这些观念”上文讲到“许多方法”,下文也可以用they,them,their。同样,上文提到康德的哲学,下文也可以用it,its来代替。当然上文是畜生,下文也可以用it,they,its,their,诸如此类。
译者照字译文,自然而然地用“它”,“它们”,“它的”,“它们的”照译it,they,its,their,看看译文似乎也通,就是读者末看原文,不大容易懂、不用这些代名词,可真麻烦,译者一定要想法子,或者重述那外名词——其实这是很好也很省事的办法。也许有人觉得太啰唆,没有英文简洁。其实文章的简洁不在这里。(可参看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九,谈文章繁简)还有一个办法是略而不用,这也行。
试看这两句译文:
你见闻中的种种聋啧,极度盲从的习俗,蔓延的错误之所以存在,只是因为大家容忍他——因为你容忍它。你只要看出它的谎话,你就已经给了它一个致命的打击。
它是的,我们是被威胁,被制伏的人——……
这段译文我看了几遍也看不懂。第一句里有个“他”,似乎就是接着提到的“它”,也许是误植,不去管它。以下一连几个“它”就叫人摸不着头脑了。但下段第一字“它”(!)真就要人的命了。我手头没有原文,但猜它可能是It is true that..,不过我也没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