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翻译同时涉足三个领域,即法律学界、语言学界和翻译界。因此,法律翻译对译者的要求十分苛刻。概括来说,有如下几点:
1. 具备深厚的语言功底
这里所说的深厚的语言功底,指的是精通源语和目的语。与普通翻译一样,法律翻译同样包括理解和表达两个过程。如果译者不能理解法律原文,就肯定不能表达原文的含义。理解是表达的基础,没有理解,根本就无从表达。特别是在英译汉过程中,英语并非是我们的母语,这就要求译者在理解英文原文时要勤查工具书,切不可人云亦云,胡乱猜测。法律翻译又是一种特殊的涉及法律的翻译。由于中英文在句法结构及法律术语方面有很大的差异,译者必须对这两种语言有很强的驾驭能力。把中文法律文本译成英语时,译者能够充分理解原文的涵义,翻译正确之余,译文的英语语言必须为正式地道的英语,而不是中文式的英语,让外国人读了摸不着头脑。同样的,把英美国家的法律文件翻译成中文时,理解原文是关键,然后再按照汉语的表达习惯,用恰当得体的中文把原文的意思传达给中国读者。所以,译者必须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和良好的表达能力。
(1)较强的理解能力
首先,对于翻译工作者而言,提高语言能力始终是做好法律翻译的基石。对文字的领悟能力固然与天分有关,但后天的努力学习更为重要。提高语言能力并无捷径,必须潜心钻研,多读、多写、多练。要提高法律文件的理解力,最好的方法是研读现有的中英文对照法律文件。目前中国政府颁布的大量法律法规文件都已有英文译本,可供有兴趣的读者研读提高。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从事法律翻译的人员至少必须熟悉常用的法律专业词汇及基本概念,努力提高法律文件的理解力。如应准确理解英美法中的brief(案件辩论书),deposition(庭外采证)和parity of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权责平衡)等概念和意义。西方法律制度中的“jury(陪审团)”与“impeachment(弹劾制)”等与中国法律制度有所不同。西方审判词中的大量渲染描述与议论的风格与中国法庭判词中的冷峻凝重与简约的风格对照鲜明。中国司法体系中的“人民陪审员”和西方国家的“陪审员”意义并不对等。
(2)良好的表达能力
如前所述,理解是表达的基础。然而,为了准确地翻译法律文本,法律翻译者还应当具有深厚的译文功底,此即目的语的表达能力。翻译的目的是为了沟通,因此,法律翻译的翻译方法也是直译和意译并用,即能用直译的时候用直译,不能用直译的时候用意译,用意译的时候不能偏离原文的含义。当然,由于法律语言的特殊性,译者在翻译法律语言时,应该尽量接近原文的语言风格和句式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