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用语的突出特点之一是简明扼要,用字少而表意深。方剂名称也不例外。译名理应保持这一特点。由于中英文字的差异,有时将相当简洁的中医方剂名称直译成英语时,也仍然会有繁琐冗长之弊。如将“胶艾汤”译作 Decoction of Coila Corlii Asini and Folium Artemisac,将“香连丸”译作Pill of Rhizoma Coptidis, Furctus Euodiac and Radix Aucklandiae,将“良附丸”译作Pill of Rhizoma Alpiniac Officinarum and Rhizoma Cyperi即属此类。
也许有人会说,直译尚且如此,那么意译或其他方式的译法就更难简明扼要了。其实不然。只要我们能从“名”的功用及其与“实”的关系出发来考虑问题。并且能注意研究中文方剂名称的结构,那么,简洁译名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如以上三个中文方剂名称只所以简洁,一方面固然得益于汉字的表意性,但另一方面也采用了缩合词形的办法(“胶艾”、“香连”、“良附”实为“阿胶、艾叶”、“木香、黄连”、“高良姜、香附”的缩合形式)。那么,我们在翻译中医方剂名称时,为什么不可以采用类似的方法以简化译语呢?如我们可否在英译方剂名称时,将中药拉丁名的药用部分省略掉,以便简化译名的音节?甚至可以简少更多的部分,只要不致引起误解就行。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删繁就简的方法也符合英文构词法。
如果这种译法行不通(因为目前尚未有人实际采用过这种译法,所以其可行性仍待评估。但从理论上讲,这种译法并无可责之处,因此我们仍然认为向中医翻译界推广此法,实为必要)。我们也应考虑采用音译或其他方法来简化目前的译语,不然我们的译文就很难进入交际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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