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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18-08-03 15:21:33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浏览次数:


  一是进一步突出国家示范引领。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投入,通过设置国家级示范性、引导性项目,实现高端引领与短板补齐相结合,对接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统筹优化教师培养培训资源配置,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导,强化目标管理,保障计划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二是进一步强化省级统筹实施。下移项目管理“重心”,强调省级组织实施为主,指导地方做好规划设计、组织安排、体系建设、监管评估,完善政府、高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协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实现需求导向、因地制宜,推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显著。


  三是进一步推进项目优化设置。保留前期成效比较显著、较受基层欢迎的项目,如教师培训、企业实践、兼职教师等;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方式,实行集中脱产学习和网络自主化研修相结合;模块化设置培训课程,将师德素养、工匠精神、“双创”教育、信息技术等列入培训必修内容;实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分层分类实施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创建一批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教师素质协同提升机制。


  四是进一步完善基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示范学校的引领作用,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建设,深化区域、校企、校际合作,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组建专业化培训专家团队,建成一批教师教育优势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资源,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校企共建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五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全方位、系统化设计项目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完善竞争择优遴选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包括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评价方案与标准、督导检查与绩效公示制度等,完善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督查,提高项目实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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