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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工作主要依托专家委员会进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选聘高层次战略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利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情况及其他要素,论证确定建设高校认定标准,根据认定标准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建议名单,报国务院批准后确定。
采用这种遴选方式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遴选工作科学性、权威性,避免重复评价以及突击申报、片面追求数量指标等不良现象。
问:对高校研究制定“双一流”建设方案有何要求?
答:根据《实施办法》,高校应根据自身实际,结合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和专家委员会咨询建议,合理选择建设路径,科学编制整体建设方案和分学科建设方案。
建设学科的口径和范围由高校自主确定。鼓励高校积极支持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布局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或区域发展的学科,解决经济社会中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升服务国家发展的能力。
高校研究制定建设方案,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统筹安排建设和改革任务,提出系统的考核指标体系,形成调动各方积极参与的长效建设机制,避免平均用力或碎片化。制定的建设方案,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科学性、可行性论证。
问:对于地方政府推进“双一流”建设有何考虑?
答:“双一流”建设是国家长期战略,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推动,在资源、政策等方面形成合力。因此,《实施办法》在遴选程序、支持方式、组织实施等方面多次强调充分发挥和调动省级政府的积极性,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对“双一流”建设加大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力度。同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竟是少数,不可能涵盖所有高校,所以鼓励各地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推动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的一流建设之路,推动“双一流”建设引领下的高等教育整体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