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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7-11 14:39:40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坚持依法治教。着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扎实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各民族师生法律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三)发展目标


  全面完成《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民族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不低于本地区平均水平,民族教育办学水平全国领先。民族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办学特色日益突显,优质教育供给显著增加,少数民族学生平等享受优质教育权利得到充分满足。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版本,民族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打牢各民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引导各民族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各民族学生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祖国下一代的心田生根发芽。强化法治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引导各民族学生牢固树立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法律意识。试点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民族师生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问题,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五)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德育工作之中,深入推进以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为主题的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在每个学生心灵深处。将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将课堂教学作为民族团结教育主渠道,充分利用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采取专题课、学科融入等形式,让各民族学生通过学习“了解各民族,热爱大家庭”,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教育实效。在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定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评选表彰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将每年的5月作为“民族团结教育月”,在全市各区和各学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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