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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发布时间: 2018-05-30 15:21:57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国家版权局   浏览次数: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第二十七条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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