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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15〕90号)

发布时间: 2018-05-22 14:58:12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专局、外汇局、中国科协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四、工作要求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主动研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相关工作,及时制定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林念修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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