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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实施二次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二就服发〔2016〕9号)

发布时间: 2018-05-14 15:13:42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9、担保人工资表(盖财务章原件3份);


 10、担保人个人征信证明一份。


 担保中心实地调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并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三)就业部门审核


 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情况(含诚信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


 (四)银行发放贷款


 担保机构和银行对经审批的二次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名联系人:罗芳 联系电话:7526501


 张晓兰 联系电话:7521938


 二连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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