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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实施二次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二就服发〔2016〕9号)

发布时间: 2018-05-14 15:13:42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中国就业网   浏览次数: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白底一寸照片两张。


 (二)再就业信用担保中心初审


 已享受过一次创业担保贷款且按期足额还款的创业人员持下列材料到党政二号楼三楼315室再就业信用担保中心填写二次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


 1.本人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各三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三份);


 3.结婚证或单身证明(一式三份);


 4.SIYB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三份);


 5.户口薄首页及借款人夫妻双方页(复印件各三份);


 6.吸纳失业人员“劳动合同”录用备案花名册和聘用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各一份);


 7.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8、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和结婚证各复印件各三份(请注明担保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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