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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最高限价:最高总价限价46.6万元,最高单价限价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翻译定额标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2.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友谊促进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胡同9号
联系方式:詹老师 010-8660215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联系方式:邓工 0518-8106179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老师
电话:010-8660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