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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导师和研究生海外交流。提高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海外交流、访学的导师和研究生比例,开拓海外实践基地,加强研究生跨文化学习、交流和工作能力的培养。
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服务水平。优化结构、扩大规模,着力提高在本市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来华留学生占比。鼓励高校改进留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促进留学生对中华文化的理解。鼓励高校开发特色优势专业课程。引导高校整合教务管理、校园生活等职能,促进留学生与中国学生的趋同管理,为留学生更好地融入校园学习生活创造条件。
(四)聚焦构建多元主体、多维分类评价体系,构建一流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机制
完善研究生教育内部保障机制。高校要强化质量保障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建立与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定位相匹配的质量标准,着力发展一流研究生教育。鼓励高校创新校、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机制,下移管理和服务重心,提高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定期对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诊断式评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积极稳妥参与学科专业国际评估和国际教育质量认证。高校要定期发布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定期自我体检、自我诊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研究生教育外部监督机制。探索建立覆盖全市研究生培养单位、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分析机制。继续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建立健全以学位论文检测为抓手的质量监督机制,市教委将论文抽检结果纳入高校二维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中,作为人才培养评价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学科评估和学位点合格评估。建立长三角地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跨区域协作机制。
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质量评价。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研究生教育调查研究、标准制订、成果评定、质量认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引导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与评价,逐步建立以社会评价为主的研究生教育多元化评估认证机制。
(五)聚焦支撑服务一流研究生教育,构建一流的资源配置保障机制
促进跨单位跨学科协同合作。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着力构建优势资源和有利因素互补相融的协同培养机制。鼓励开展跨单位、跨学科研究生协同培养,紧密结合国家和上海重大科学工程或研究计划设立联合培养项目,支持校所、校企、校校联合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鼓励高校聘请业界导师在指导研究生中发挥重要作用。引导在沪部属高校在学位授权点建设、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课程建设等方面加强与市属高校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