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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发展一流研究生教育试行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08 15:23:51   作者:译聚网   来源: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浏览次数: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聚焦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上海建设“五个中心”、打响“四大品牌”,聚焦对接上海提升城市服务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引导高校更加主动响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发展一流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教育在知识创新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在支撑、推动、引领国家和区域战略发展中发挥重要的引擎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导向。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坚持“四个服务”的高等教育办学方向,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引领、价值引领。把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发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强化高校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地位,切实把人才培养作为高校最基础、最核心的工作,高校的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体现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鲜明价值导向。

坚持需求导向。对标学科发展和学术前沿,强化问题导向的学术训练,围绕国际重大学术科研领域、国家重大需求和基础前沿研究,着力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的原始创新能力。对标新时代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新要求,培养研究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社会亟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

坚持问题导向。引导高校树立强烈的问题意识,深入分析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善于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通过试点改革,着力破解学校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改革导向。在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框架下,坚持“一盘棋”思维,把发展一流研究生教育与发展一流本科教育、一流高职高专教育相衔接,并置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全局中进行统筹考虑,系统联动学校办学模式、管理制度、育人方式、科研体制、人事薪酬等配套改革,把改革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提升改革整体实效。

坚持分类导向。贯彻落实上海教育综合改革要求,根据《上海高等教育促进条例》确定的高校分类发展思路,鼓励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等不同类型高校,探索适应自身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各有聚焦、各有侧重地发展一流研究生教育。市级统筹资源,遴选部分项目先行开展一流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及时总结完善和推广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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