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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旅游投资和创业。提高边境旅游投资便利化水平,有序放开与边境旅游相关的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支持大学生、农牧民等创办旅游经济实体,鼓励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在试验区投资兴业。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参与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放宽对旅游企业的信贷限制条件,积极拓展金融支持旅游业的方式。支持试验区旅游骨干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投资合作和发行上市等途径,组建大型旅游集团企业。加快中小微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中小微旅游企业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按规定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备案申报工作,促进境外游客旅游消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试验区建设完善景区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等项目。
探索实施旅游发展用地政策。优化试验区内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适当向旅游项目倾斜,优先落实旅游重大项目用地指标。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旅游扶贫用地。保障旅游新业态发展用地,促进汽车营地、养老基地、旅游度假区等新业态发展。
创新旅游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支持试验区建立旅游专家智库,采取灵活方式引进高端人才和优秀经营管理者。探索建立与俄蒙毗邻地区间旅游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机制。重点支持旅游企业聘请俄罗斯籍、蒙古籍人员在试验区从事演艺、销售、创作(油画)等旅游服务工作,根据需要签发Z字签证。
(三)探索旅游产业促进新模式。
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模式。支持试验区按照全域旅游标准建设,统筹推动国门景区、查干湖国际旅游度假区、世界木屋博览园、猛犸旅游区、呼伦湖、二卡国家湿地公园等建设。深度开发中俄边民互市贸易区,打造俄蒙餐饮等特色街区,规划建设购物、休闲、娱乐设施,提升旅游核心区品质。深入挖掘工业文化内涵,大力发展矿山开采、装配式木结构房屋体验等工业观光旅游。推动建设冰雪大世界、冰雪运动场馆、温泉疗养基地等参与性、体验性强的特色旅游项目,丰富冬季旅游内涵,推动四季旅游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