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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造国际陆海旅游新通道。深度融入中国—东盟旅游线路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南向通道建设,建设功能完善、跨区域的旅游环线,拓展陆海互联枢纽服务功能,提升与东南亚国家旅游互联互通水平,塑造中国西部便捷顺畅的国际陆海旅游南向通道新优势。
打造边境新型旅游产品。立足中越边关风情、滨海休闲度假、森林生态康养等核心旅游资源,推动构建新型特色旅游产品体系。推动江山半岛旅游度假区、京岛风景名胜区、十万大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提档升级。做大做强以红木、东盟商品和东盟美食等为主的旅游街区。加快国门景区、中越边关风景道、旅游集散中心、中国东盟自驾游基地、生态湿地公园、南山长寿文化旅游区等新项目建设。加强红树林、河流、湿地等生态环境和遗址遗迹、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保护。
(五)探索扩大边境旅游合作新模式。
建立跨境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中越旅游联合执法等边境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共同维护边境旅游市场秩序。建设“诚信旅游信用公示与服务平台”。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对旅游领域有关企业及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建立旅游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推动跨境旅游联合营销机制。探索拓展中越跨境自驾游范围,打造中国桂林—中国防城港(东兴)—越南芒街—越南下龙“两国四地”旅游线路。探索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完善与越南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间合作机制。探索建立中越跨境旅游市场联盟,开展中越旅游联合宣传营销,共同开发边境旅游市场。鼓励企业建立智能旅游商务平台、智能旅游购物平台等智慧旅游商务系统,提高精准营销能力。
健全旅游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推动中越互派旅游从业人员异地培训,建立旅游人才引进及双边共享机制。建设中越边境旅游人才智库和成果宣传推介平台,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智库决策咨询成果。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