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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如歌——例谈抒情散文韵味的翻译保留

发布时间: 2021-07-30 06:13:20   作者:译聚网   来源: 翻译策略与文化   浏览次数:


翻译详解:

1.本文是美国历史文化研究史上的名篇,常被录入有关教材,尤其是向外国人介绍美国的教材。本文摘自美国新闻署出版的Reflections on the Americans and American Character (原书翻译见本人与贾文山同志合译,由北京工人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美国,没有童年》),是该散文集的首篇。 此处译文是笔者在1989年译文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润色而成的修改稿。在 此仅选取全文第一段做尽可能详细的注解,希望对爱好翻译的朋友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首先是题目的翻译,显然不可直接译为“美国人是什么?”或“什么是美国人?”。译文的“为”也可译为“谓”,但总的指导思想是译出英文系词“is”所包含的解释性意义而不是存在性意义。“是”只有判断性意义,所以不可取。


2.“came to the American colonies as a military in the French army” 译为“随法军进入北美殖民地”主要是为了追求中文的简洁明快感,也可以根据原文话语的意向性特征译为“来到北美殖民地是身为法军军人”。但如果译为“作为法军军人来到北美殖民地”则显得死板,因为原文后续话语 都是用重心后置的方式突出说明作者的经历,语序上是互相照应的。


3.此前的整个英文原文是两句,只有两个句号,而译文句子标点符号上有明显变化。原因是汉语本来无所谓标点符号,即使现代汉语采用西文标点后也常常存在逗号句号界线不明的情况。此处译文改变了标点符号,目的是从语义上与原文节奏更加吻合:“and” 一词在中文中作为连接词并无必要,因为汉语首先是通过意合手段连接子句和不同的句子成分。然而 此英文词在中国语文思维框架中并非没有意义,消除连接意义后剩下的还 有停顿意义,所以用逗号翻译此词。至于把原文中第一个句号换成逗号则 并非必然:本来也可用句号,但考虑到原文主题奎维古尔保持不变,而后 续部分意义有较大跃进(从务农到写作)的情况下,先采取逗号,再用句 号。总之,“and”译为逗号是因为汉语重意合,而句号变逗号是因为汉语逗号句号界线不明和语篇主题一贯到底的需要。


4.把“wrote on American life”译为“执笔评论美国人的生活”,是因为汉语是注重动态的、形象的语言表达法,在动词的具体性和生动性上要求比英文苛刻,而且又有强调双音词和四音词的习惯。越是具有文学性的 文体越是如此。


5.汉语虽然不注重语言表层的形式衔接,但却强调语气的关联和主题的统一,因此译文加入了 “又”和“并”两个虚词。


6.此段原文第一句中的“which”在中国的意合语言思维中也没有必要,在译文中只能理解为停顿,加上逗号和“那种”使话语衔接自然并以解释的形式对前文继续发展。


7.“He must greatly rejoice,that…”译为“他一定欣喜若狂,庆幸……”是对英文动词rejoice的语篇意义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结果:用英文自然朗读,此词必然读得较高较慢,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性单词。用汉语思维来理解,该词具有所谓“承上启下”的语篇功能,所以分译为两个密切关联的词,从而使汉语更有一气呵成之感。


“...he lived at a time...”虽然形式上是子句的谓语,但语义上并不重要,因为“生活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对任何生物来说都是必然而然的,无须说明,更不必强调;语义上重要的是生活在什么样的时代,因此将这一成分译为状语“有生之年”,从而突出说明后面译为汉语谓语性成分的实质性意义。


“...see this fair country discovered and settled” 体现了英文措词的两种倾向:一是由被动意义所表示的物化或客观化倾向,这种倾向使人这一行为的主体隐藏在话语的背后;二是表面上强调行为的静态结果而不是动态过程,从而造成了 “制动于静”、“以静表动”的语言思维倾向。汉译为 “人们发现这块美丽的国土并在这里定居下来”则体现了中国语言所谓以人为本,动态描述的思维习惯。英汉语言在被动句使用频率上存在的明显差异主要就是由此引起的。


8.汉语加强语言动态的方法并不只限于强调使用动词和动词性成分,从句式上来讲,否定和反问也是常用的手法。此处原文“necessarily” 一词包含的语气十分强烈,汉译为反问句就更能充分地体现该词的强调语气。


“the chain of settlements ” 汉译为“一座座居所”是因为 “settlement”是由动词衍生出的名词,本来应该是对行为过程的概括,这种词本来无所谓复数形式;如果加上复数标记则使意义转向具体化,反过来指客观存在,即由所谓“定居过程”造成的实实在在的东西,从而理解翻译为“居所”。“which embellishes the extended shore”在语法成分上虽是定语,但语义上表示“居所”的作用,汉语顺译为“……使这漫长的海岸线锦上添花”这一谓语形式就顺水推舟地突出了其作用。


9.“…he says to himself…”究竟是如何对自己说?是不是说出口?这是问题,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里有想法,因此译为“自然会想到”。 而“This is the work of my countrymen…”译为“这些都出自我的同胞之手”也是为了加强汉语的动态意义。如果译为判断句“这些都是我的同胞们的 杰作”,语气上就不会有这样的表现力度。


10.“industry”究竟译为“工业”还是“勤劳”?选择后者是因为首先考虑到此词比较抽象,如果原作者想强调前者,估计应该用复数形式才能更加具体明确,而原作者选择了后者。同时,从社会文化史看,今天所 谓的“工业”和几百年前已有明显不同,它更多地使人想到大工厂、企业,甚至想到工业门类等概念。这对于基本上还处于拓荒阶段的美国早期 历史似乎并不合适,很可能误导读者。


11.“…filled with…”和“...where…”都采取顺译法翻译,这是为了保留原文话语的自然连贯。如果从语法表层形式理解,汉语就无法翻译。由此可见,顺译不仅是一条重要的技巧(在同声传译和高效快译情况下尤其 重要),而且是出于充分表现话语自然流的需要。


"uncultivated"译为“不见农田”符合英译汉过程从客观到主观视角切 换和从静到动的基本思维定式,同时也体现了此词与农业的意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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