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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3 15:07:24   作者:译聚网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符合认定范围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按有关要求提供材料)。


  3.学历证书。提供最高学历证书(以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申请免面试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


  4.学位证书。以博士身份申请免面试的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其他人员无需提供。


  5.《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无须提供)。


  7.《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


  8.民办高校教师还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可只扫描有填写内容的页面)、任教证明、人事存档证明。


  (三)学历学位审核验证。


  1.学历审核验证。我厅将依据申请人填写的学历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统一进行学历验证。学历验证不通过或无法验证的,将通过认定系统及时通知所在高校或申请人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照学历认证有关规定自行进行认证,并上传以下材料之一: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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