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da认为,语言与语言之间没有高低优劣之分,不同的语言具有同等的表现力。也就是说,不同语言之间存在着同构现象(isomorphs)(Nida,1993:122):某一概念或意义在这一语言中用形式A来表达,而在另一语言中则会用形式B来表达。因此,他认为,翻译策略应以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为主,而不是形式对应(formal correspondence)。功能对等的基本点就是“将原文文本的读者的理解和欣赏的方式与译文文本的接受者的理解和欣赏的方式加以比较”(Nida,1993:116)。最小功能对等的定义是:“译本的读者在理解译本时应该达到能感知原文文本的读者理解和欣赏原文文本的程度”(o/c:118)。最大功能对等的定义是:“译文文本的读者应该基本上能以原文读者理解和欣赏原文的方式来理解和欣赏译文文本”(ibid.)。
不可否认,就不同语言之间的语言结构的转换而言,Nida的功能对等原则无疑是十分恰当的。而翻译中的最主要、最普遍的问题还是语言问题,这也是Nida的这一理论备受翻译界青睐的主要原因。中国翻译界之所以看重Nida译论,也正是因为这一理论在处理语言转换问题上具有抛开形式看内容、撇开语言差异看读者反应的特点。
如果翻译问题仅仅涉及信息传递和语言结构的转换,那功能对等无疑是十分有效的。然而,语言毕竟是文化的产物,作为语言作品的文本更是文化的直接反映。我们注意到,功能对等论在处理语言中的文化因子时,往往显得有点捉襟见肘。根据Nida的功能对等论和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同一深层结构可以用不同的表层结构来表达。Nida与乔姆斯基转换理论的不同在于,Nida的表层结构涉及两种语言,因此必然涉及两种文化;而乔姆斯基的表层结构则只涉及一种语言。于是,我们看到,在Nida的转换理论中,汉语中的“雨后春笋”,可以译成英语的to grow like mushrooms(像蘑茹一样生长)(o/c:121),因为这两种表层结构表达的是同一深层意义,即新生事物大量出现。他的另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将英语中的“上帝的羔羊”译成埃斯基摩语的“上帝的海豹”。但在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理论中,我们却不可能看到具有同一深层意义(DIE)(死)的pass away(表示“死”的书面语)和kick the bucket(表示“死”的粗鄙语)之间的相互转换。
从理论上讲,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理论关注的是单语环境下句级以下单位之间的结构转换,因此并不牵涉到明显的文化问题。但Nida关注的却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所牵涉到的语言单位并不仅限于句法结构,它还涉及句群和语篇等等;所牵涉到的语言层次也并不仅限于语法,它还涉及语义、语用、文体,乃至审美等等;因此,必然与文化密切相关。
必须指出的是,Nida的翻译理论的目标是为〈圣经》翻译服务的。而〈圣经〉翻译的宗旨是忠实地传达上帝的旨意,因此内容是主要的,形式是次要的。从《圣经〉翻译的目的和功能上看,这一翻译策略无可厚非。如果我们要正确地理解Nida的翻译理论,就不能无视这一点。然而,问题就在于我们在接受Nida的理论时,常常将其当作了普通翻译理论,甚至文学翻译理论,而不是〈圣经〉翻译理论。这种理论错位往往会导致概念上的混乱。
《圣经》翻译,由于其目的和功能所限,可以重内容和读老反应,而轻形式。但文学翻译呢?文学作品属于艺术范畴。而文学艺术之所以成其为艺术,并不仅仅因为它表现了什么,更重要的是因为它是如何表现的。对于同一思想内容,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不同的民族也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同一文化群落内的作家的表达方式的不同,反映了作家与作家之间的艺术功力和修养的差别;不同文化群落的作家的表达方式的不同,则不仅有艺术功力和修养的不同,更有文化规范上的差异。文学翻译既是一种艺术实践,同时也是一种跨文化行为。艺术实践的原理要求我们不能无视原文的艺术形式,而这形式之中可以说不可避免地蕴涵着文化的差异。跨文化交际的目的之一是增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了解,这一目的自然也要求我们在翻译中要注意反映民族文化所特有的规范或风情。仅仅追求内容上的同一性,而无视蕴涵在不同形式中的美学内涵和文化差异,一方面会抹杀原作者的艺术创造,另一方面也会模糊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造成不必要的文化误解。
此外,神学和文学对读者反应的期待也是很不相同的。从神学的角度看,读者对上帝的意旨只能有一种理解,因而也只能有一种反应。〈圣经〉中上帝的言论只有上帝的代言人——牧师的解释才是唯一正确的理解。而文学的原理则与此不同。为了使文学更具有艺术性和欣赏性,高明的作家都会在其作品中有意无意地设置许多“空白”(gap)(Iser,1974),从而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Iser举了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读者对同一文本的不同反应。他说,如果我们看过TomJones这本小说,再看由该小说改编的电影,这时就有人会说“这不是我想象中的“Tom Jones”(Ibid.)。Holland甚至认为同一读者在不同的时期读同一作品也会由于自己阅历的变化而产生不同的反应(1980)。当今批评理论界也普遍认为同一作品可以有多种解读(参见Fish,1980)。而文学的乐趣或审美价值则正是在于读者可以在这不同的可能性中作出自己能动的选择,为自己构筑一个连贯的想象世界。可见,原文在原文读者中都难以获得相同的反应,我们就更难以用与原文读者相同的反应来要求我们的译文了,因为译文所面对的是文化背景与原文读者完全不同的读者群,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而造成的诗学观和意识形态的不同,使他们在读译文时很难产生与原文读者相同的反应。Snell-Hornby干脆就断言“对等是幻想(illusion)”(1988:13-26)。
其实,Nida并不是不知道不同语言中文化差异的存在。与乔姆斯基对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不屑一顾的态度相反,Nida对这一理论是非常重视的(Gentzler,1993:53)。翻开他的著作,我们会看到语言与文化的讨论比比皆是,实际上,他的翻译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社会语言学的翻译理论。然而,Nida研究文化差异的目的并不是想在翻译中“保存原作的丰姿”,而是要尽可能利用“译文语言的优势”消灭这些差异,从而为《圣经》翻译的宗教传道目的服务。可以说,他的理论作为对《圣经》翻译的规定,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中国并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或准备皈依基督教的国家,《圣经》翻译也不是中国翻译工作者所关心的主要问题。《圣经》翻译的原则是否适合《圣经》以外的文体(如文学文体)的翻译,宗教传道所追求的读者反应是不是其他文体的翻译所追求的读者反应,是中国翻译工作者必须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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