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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的节奏和音调
2022-10-15 08:59:30    etogether.net    网络    



白话文的节奏(rhythm) 我们现在还没有弄清楚,说句外国话,还没有“建立”。所以写白话文的人不免犯许多节奏方面的毛病,就如这一句:


孩子本身经常表示喜欢父母爱护动物,这样他们也好接近它们。


看看也没有错,就是这种两个字一组的结构,读起来非常单调。如果把各组分开,就可以写成这样:


孩子 本身 经常 表示 喜欢 父母 爱护 动物 这样 他们 也好 接近 它们


到现在为止,到底应该怎样组合,谁也没有说过。但许多名家的文章里,似乎都避免这种单调的写法,我也不必细细举例,像上面这句如果改一下,可以写成:

孩子 本身 总表示 喜欢 父母亲 爱 动物 这样 他们 也可以 接近 动物了。


文言文的四六句也是两个字,两个字一组的,但念起来好听,原因在哪里呢?原来文言文讲究平仄,和做诗一样严格。四六句之所以好听,全靠平仄变化得好,如颜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诗序一首”里的首句:


   方策   既载   皇王   之迹   已殊

(平仄   仄仄   平平   平仄   仄平)

   钟石   毕陈   舞泳   之情   不一

(平仄   仄平   仄仄   平平   仄仄)


上句用五平声字五仄声字,下句用四平声字,六仄声字,这一点关系不大,关系在未一字的不同,就是“载”、“王”、“迹”、“殊”、“陈”、“咏”、“一”等字。音调一定要在这一方面有不同,才显出变化。读者试把其中一句的未字掉换平仄,再念一念就觉得别扭了。(阴平、阳平是平声,上、去、人,都是仄声,读者一定知道,不用我说了。按国语无人声,但是说国语的做旧诗,也要照中原音韵的。)


拗体诗的韵是故意别扭的,所以又当别论。又古风句句用平声押韵,情形相同。

我现在并不主张复古,写骈文或古文,我只是说写白话文也要注意平仄。就如这一句:


他没有人照应、地位丧失、没有事可做。


看看也没有毛病,但读起来不舒服,好像说这句话的人在打呃,说两三个字就呃一下。毛病是有的,出在每一短句末字都是仄声字。(国语“失”字是平声,但中国有人声的省份居大多数,不会当这个字是平声的。)


这一句只要把句未的“做”改成“为”,就舒服了,不过句里的“没有”要改成“无”才行。


有的人从不理会平仄,但对于音调极为讲究,他写好一句,读了觉得不和谐,就修改,修改,改到他的耳朵听了舒服为止。这当然是很好的习惯,不过如果懂得平仄,懂得字的组合,差不多立刻就知道毛病出在哪儿,动一两个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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