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和“洋化”的统一
屠岸
鲁迅在谈到文学翻译时提出过一个问题:“竭力使它归化,还是尽量保存洋气呢?”“归化”和“洋化”,确实是文学翻译家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既然是介绍外国作品,当然应使读者了解它的原貌;既然是译本,当然应使本国的读者接受。鲁迅说得好:“凡是翻译,必须兼顾着两方面,一面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也就是说,既要有点“洋化”,又要一定程度的“归化”。“兼顾着两方面”,也就是“归化”和“洋化”的统一。(这里的“化”,不必拘泥于作彻头彻尾彻里彻外解。)
但要做到这一点是不容易的。难就难在如何掌握好“归化”和“洋化”的“度”。
为了使译文“顺”,用一些汉语成语是可以的,甚至是必要的。但成语有两类,一类有出典,一类没有。后一类无妨,前一类使用起来就要谨慎。如果使用不当,会产生民族文化传统错乱的感觉。比如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二十首中有一行:With shifting change, as is false women's fashion.一 种译文是:“时髦女人的水性杨花和朝秦暮楚”。莎士比亚大概不会知道中国春秋战国的历史,因此,在莎士比亚作品中出现秦和楚,便使人觉得别扭了。又如,苏格兰诗人彭斯的诗《致拉布雷克书》中有一行: Amaist as soon as I could spell(大意:当我一开始学会拼写的时候),有一种译文是:“自从初识之无的时光”。这里用了唐典:白居易《与元九书》:“仆始生六七月时,乳母抱弄于书屏下。有指‘无’字‘之’字示仆者,仆虽口未能言,心已默识。后有问此二字者,虽百十其试,而指之不差。”于是“识之无”便成了“初识字”的另一种说法。但是彭斯的母语是拼音文字(所以诗中说spell:拼写),他无论幼时或长大后都没有接触过方块汉字。这样译法,虽明知是借喻,也觉得别扭。以上两例的别扭感,来自“归化”过度。
《蝴蝶梦〉是英国的一部畅销小说(及根据它改编的电影)Rebecca(丽贝卡)的汉文译名。这译名受到赞赏。但是,说杜莫里埃女士的思路中有庄周的影子,是很难想象的。《魂断蓝桥》(Waterloo Bridge)是一部美国影片的受到称道的汉文译名。但是,英国伦敦泰晤士河上的滑铁卢桥与中国陕西蓝田县东南蓝溪上的蓝桥,总使人感到难以合到一块儿去,尽管英国军官克罗宁和芭蕾舞演员莱斯特小姐在那座桥上相会,裴航和仙女云英在这座桥上相会,二者可以相比。
中国文学作品的外文译文中也有类似情况。翟尔斯(H.A.Giles)英译李白诗《金陵酒肆留别》,把“吴姬压酒劝客尝”译成:While Phyllis with bumpers would fain cheer us up。“吴姫”是江南一带地方的女孩子,是金陵(南京)酒店里的女侍者。翟尔斯译作Phyllis(菲丽丝),这是古希腊和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田园诗或牧歌中常见的牧女或恋人的名字。它也常出现在后来的英语诗歌中,如弥尔顿的〈快活的人〉中就有这个名字,她代表村
姑。那么,翟尔斯随手拈来,让她来代表中国唐朝时候金陵地方酒店里的女侍者,可以吗?这样译法,使读者感到多么突梯!这种张冠李戴的感觉,该也是译者“归化”过度的结果。
我译莎剧时曾用“司空见惯”一词。写后再一想,觉得莎翁不应与刘禹锡、李绅“搭界”,便把它改成“习以为常”。有一次我读巴尔扎克小说的译本,见到“毛遂自荐”一词,感到不顺溜。但也有人认为,这些成语出现时,读者未必会联想到它们的出典;如果过于认真,那么不少成语都不能自由运用了。比如,谁去考究“一相情愿”、“口头禅”、“心花怒放”等是佛家语呢?
“洋化”过度的例子也有,限于篇幅,不说了吧。
那么,究竟如何掌握好这个“度”呢?我想,这个“度”就在:让翻译作品仅仅成为可以使读者接受的另一种文字的原作,而不是“荒诞派”作品。这个“定义”是模糊的,因为实际上很难划一条清晰的界限。
原载《中华读书报》199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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